《光噪機器》
這是一件演出裝置,這件作品的思考也如前言所提,因為思考表演的關係,希望讓物件的聲音直接被聽到,因此,每一個燈的聲音都被即時採樣,即時的將電的聲音導入控制軟體,再經由EQ(等化器)的設定,將燈光的聲音做高中低頻的設定,試圖完成一個能量轉化[註1]的設定,但同時也會因為演出的需求,將聲音的設定保留一定的替換空間,讓演出可以創造時而真實,時而超現實的敘事。
裝置共有十六顆燈,這跟音樂的拍子有關係,在四四拍的結構之內,四拍構成一小節,十六顆燈代表十六拍,共有四小節,在電子音樂的樂曲中,通常會在四的小節數上做音色的堆疊或變換,而在電子音樂演出的現場,因為要留下空間給聽眾的身體,通常會在十六、三十二或是六十四小節處做變化,因此,這個視覺的設定與音樂的結構有著這樣的思考。
[註1] 林其蔚,〈超越聲音藝術〉,頁160
我在2013年以前,較多實驗聲響的演出,2013年開始嘗試電子音樂的演出,這是一個跨界的決定,但也因為這樣跨界了,理解到了聲響演出與電子音樂演出的差異,我以自身的經驗整理了以下的表格,我需要先明確的定義聲響演出與電子音樂演出所指的範疇。聲響演出以我的作品「LLAP」這樣的形式為例,是一個適合與需要聚精會神觀看的聲響作品。電子音樂演出以我在音樂空間Korner演出為例,那是一個小眾的電子音樂的場所,在文化上相當重要的地點。
一直以來,我很想在這兩者之間找到一種可能性,我喜歡聲響演出作品的完整性,但也很喜歡在電子音樂演出中,演出者透過音樂與受眾對話,能夠透過音樂帶領大家進行聽覺的旅程。或者說,我想要創造一種富有實驗性的音樂,非純粹的噪音。
《光噪機器》使用了16顆燈,相較於《光電獸14-空間掃描》用了168顆燈少了許多,也可將《光噪機器〉視為縮小版的《光電獸14-空間掃描》,但是在聲音的思考上有很大的區別,我試圖在定義的實驗性當中,尋找演出的實驗性,也因為燈光數量較少,視覺上較為單純,較有機會在演出的空間中,利用燈光與聲音,能對演出現場的空間有所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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